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“耶思!”
于知乐激动地挥了下拳头,可算是报了时停里的仇,将她给抱了。
果然实践出真知啊,想想之前自己书里关于对抱女孩子的描写,还是太片面了一些。
他一边走路回家,双手臂还在虚抱着、比划着,想找找刚刚的感觉,路人时而向他投来诧异的目光,好好的一个小伙子,怎么喜欢抱空气呢。
第一感觉就是软,她不仅皮肤细腻,连骨头都像是软绵绵的一样,抱起来的感觉像是猫咪,生怕稍稍用力就把她抱碎了。再接着就是香,明明她从来不用香水,却香得诱人,刚刚他差点就忍不住低头亲上去了。
失策,就应该亲上去的。
“我回来了。”
“考得很好?看你开心成这样?”
“还行吧,没意外的话,至少六百八十五分打底。”
“小月考得怎么样?”
“连她都觉得很顺利的话,估计能往七百分冲一冲了。”
“那就好,改天多让她来咱家吃饭。”
“妈,我的幸福全靠你助攻了!”
邵淑华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:“我想收小月当我的干女儿,我喜欢她,关你这臭小子啥事?”
“妈,你可得冷静点!儿媳妇可比干女儿香的多!”
开玩笑,于知乐才不想要干妹妹啊。
晚上一家人吃饭的时候,电视机里也播放着当地的新闻,于知乐没太在意,倒是老爸先在新闻里发现了他。
“小鱼,你咋上新闻了?”
“真的假的,这么快。”
于知乐捧着碗,跟老爸老妈一起看新闻。
这句话说完后的他,跟胖子拥抱在了一起,戴眼镜的女记者微笑着看着镜头,点了点头,没有说话,却又好似说了千言万语。
“儿子,你和小叶……”
“这什么假新闻!”
于知乐无语,他给表姐咖啡店打广告那段被截了,这段偏偏给留了下来。
现在搞内容这块的,都想弄噱头。
明天老爸没课,他跟老爸一起回一趟乡下见见爷爷奶奶和大伯他们,听说奶奶还特地去请大仙保佑他考试顺利。
于知乐也能猜到,估计明天回去,跟堂哥当年那样,全家人一起商量到时候填志愿的事。
吃完了饭,回到房间里,先更新了今天的小说章节。
他写的是目前男频市场里比较火的日常类轻小说,一来是自己比较年轻,对二次元等文化也有了解,写起来顺手,二来也是因为传统的仙侠玄幻不好出头了,他一个把写书当副业的五级小作者,更新又咸鱼,还是老老实实地写日常更合适。
当然了,年轻就是资本,他未来肯定有更多尝试的机会。
要是等到了二三十岁的年纪,想抛开一切去全职写书,那可就真的太孤注一掷了,风险太大。
这也是他为什么建议夏枕月去尝试的原因,对于写书的人来说,没有比学生更合适的时间和空间了。
1v1双洁+金手指+慢穿她本是高高在上的神女,却不幸遭天道诅咒,灵魂碎裂成无数碎片。主魂意外身穿至古代异世界,自此,每当入梦,她便会进入另一个女子的身体,踏上收集魂魄的艰难征程。在现实中,她的身边围绕着一个又一个身怀金手指的非凡人才。随着自身实力的日益强大,她的野心也如燎原之火般熊熊燃烧。曾经的随遇而安已不再是她的......
前世做了一辈子冤大头,终于命丧车轮下 却重生为十七岁的病弱美少年 我只不过心血来潮,想为自己扫一下墓 谁料得,竟然遇到自己上一世的仇人...
在那遥远而奇幻的灵幻大陆,天地间灵气纵横,强者为尊,凡人如蝼蚁,唯有踏上修行之路,方能超脱命运。少年林风,便生于这大陆的一个偏僻小镇,自小便对修行充满了无尽的渴望。一日,林风如往常般在山林中采药,偶然间发现一处隐秘的山洞。山洞中弥漫着神秘的气息,他怀着好奇与忐忑,小心翼翼地踏入其中。在山洞的深处,一尊古朴的大鼎静静......
庙堂之上,权衡捭阖;江湖之上,技术诡谲;人间万里,悲欢离合;少年自有凌云志,白马亮银鞍;不求百世求万世,为万世开太平!......
眼流星,机掣电。杀人刀,活人剑。这是一段少年与刀的故事。......
滚滚大河,泱泱华夏。王朝兴衰,朝代更替。跌宕起伏,可悲可叹。大禹治水,武王伐纣,周公吐哺……此间有惨酷血腥,亦有真情实感,无不令人动容!从校园走向历史长河,刀光剑影,尔虞我诈,纯真善良似乎难以存活,他……......